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三章 產業受害之調查 第15條 貿易署應於舉行聽證前預先公告之。貿易署應同時通知申請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出席聽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