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 第8條 法規: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8條 本辦法之檢舉獎金,由貿易署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