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機構就金鑰對之產製及安裝,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用戶金鑰對由誰產製。
二、金鑰對非由用戶自行產製時,私密金鑰如何安全傳送予用戶。
三、憑證機構公開金鑰如何安全傳送予用戶或信賴憑證者。
四、金鑰長度。
五、金鑰生成參數及參數品質檢驗。
六、金鑰之使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