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第23條 法規: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23條 會計師受託查核財務報表,應就其依照本規則辦理之經過,確實作成紀錄,連同其所得之有關查核證據,彙訂為查核書面記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