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第19條 法規: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19條 財務報表之一般查核程序以本規則及審計準則為準。但得按行業特性或實際需要及有關法令規定增減之;必要時,得就增減後之查核程序,另行彙編查核程式,並於查核書面記錄敘明理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