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第16條 法規: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16條 會計師採用內部稽核人員之工作,作為財務報表查核之證據時,應依審計準則610號「採用內部稽核人員之工作」規定,評估內部稽核工作之品質。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