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第12條 法規: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12條 會計師規劃查核工作時,應依行業特性及審計準則315號「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及330號「查核人員對所評估風險之因應」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