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27條資本(或股本),指業主對商業投入之資本額,並向主管機關登記者,但不包括符合負債性質之特別股,其應揭露事項如下:一、股本之…
- 第28條資本公積,指公司因股本交易所產生之權益。前項所列資本公積,應按其性質分別列示。
- 第29條保留盈餘(或累積虧損),指由營業結果所產生之權益,包括下列會計項目:一、法定盈餘公積:指依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自盈…
- 第30條其他權益,指其他造成權益增加或減少之項目,包括下列會計項目:一、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指透…
- 第31條庫藏股票,指公司收回已發行股票,尚未再出售或註銷者,應按成本法處理,列為權益之減項,並註明股數。
- 第32條綜合損益表得包括下列會計項目:一、營業收入。二、營業成本。三、營業費用。四、營業外收益及費損。五、所得稅費用(或利益)。…
- 第34條營業成本,指本期內因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所應負擔之成本。
- 第35條營業費用,指本期內因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所應負擔之費用;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不能分別列示者,得合併為營業費用。
- 第36條營業外收益及費損,指本期內非因經常營業活動所發生之收益及費損,例如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權利金收入、股利收入、利息費用、透…
- 第37條所得稅費用(或利益),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本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 第38條停業單位損益,指包括停業單位之稅後損益,及構成停業單位之資產或處分群組於按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時或於處分時所認列之稅後…
- 第39條本期淨利(或淨損),指本期之盈餘(或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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