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條綜合損益表得包括下列會計項目:一、營業收入。二、營業成本。三、營業費用。四、營業外收益及費損。五、所得稅費用(或利益)。六、繼續營業單位損益。七、停業單位損益。八、本期淨利(或淨損)。九、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十、本期綜合損益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