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 第40條 法規:商業會計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五章 會計事務處理程序 第40條 商業得使用電子方式處理全部或部分會計資料;其有關內部控制、輸入資料之授權與簽章方式、會計資料之儲存、保管、更正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採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者,得不適用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