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第7條 法規: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7條 查閱特定商業登記文件,每件規費新臺幣四百元。查閱時間超過二小時者,每增加一小時,加收新臺幣一百元;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申請複製特定商業登記文件者,每份新臺幣十元。前項情形,如申請提供郵寄服務者,應另繳納規費新臺幣五十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