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法 第9-1條 法規:商業登記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第9-1條 商業於申請設立登記後,應參加各級政府機關或其指定非營利組織辦理之勞動權益講習。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其資訊網站註記商業參加第一項勞動權益講習與否之情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