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標示法 第9條 法規:商品標示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9條 本法規定之標示事項,不得有下列情事:一、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二、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三、有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