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第316-1條 法規:公司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相關法規 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相關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 第十一節 解散、合併及分割 第316-1條 股份有限公司相互間合併,或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合併者,其存續或新設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股份有限公司分割者,其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