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申請人申請電路布局登記及辦理電路布局有關事項,得委任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之代理人辦理之。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或營業所者,申請電路布局登記及辦理電路布局有關事項,應委任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之代理人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