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或地方機關、依法設立之教育機構或供公眾使用之圖書館,得重製下列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所附之摘要︰一、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著作人已取得學位者。
二、刊載於期刊中之學術論文。
三、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或研究報告。
著作權法 第48-1條
第三章 著作人及著作權 › 第四節 著作財產權 › 第四款 著作財產權之限制
第48-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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