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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利師懲戒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被付懲戒人同一行為已為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免訴或無罪之宣告者,仍得為懲戒處分;其受免刑之宣告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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