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第8條 法規: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8條 本訓練每年辦理一次,並以專班訓練、數位學習或二者兼採之方式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