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 第139條 法規:專利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相關法規 專利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設計專利 第139條 設計專利權人申請更正專利說明書或圖式,僅得就下列事項為之:一、誤記或誤譯之訂正。二、不明瞭記載之釋明。更正,除誤譯之訂正外,不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說明書及圖式以外文本提出者,其誤譯之訂正,不得超出申請時外文本所揭露之範圍。更正,不得實質擴大或變更公告時之圖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