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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來源識別碼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來源識別碼之壓印標示,其排列應由左至右,並以直線或輻射狀為之,且以肉眼即能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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