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23條 法規: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本法規已於 2022-02-15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五章 用水量之供應與紀錄 第23條 各用戶用水紀錄卡由本處或本處授權單位印送並按時派員調查水量會同用戶紀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