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法規: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園區之開發、擴充、改良、維護及管理。二、園區開發及相關事業之投資或貸款。三、園區開發管理相關之研究規劃、設計及宣導經費。四、各項作業服務支出。五、行政院專案核准之支出。六、其他有關支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