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11條 法規: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第11條 為強化生技醫藥技術引進及移轉,由政府捐助成立之技術輔導單位,應配合提供技術輔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