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條 法規: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二章 接地 › 第一節 通則 第9條 本章適用於供電及通訊導體(線)與設備之接地保護方法。供電及通訊導體(線)與設備應否接地,依其他相關章節規定辦理。本章規定不適用於電氣軌道之被接地回流部分,及平常與供電導體(線)或通訊導線或設備無關之避雷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