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6條 法規: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二章 接地 › 第六節 接地電阻 第36條 用於單點被接地,即單一被接地或△系統之個別設置電極,其接地電阻應符合第三十三條規定,且不超過二十五歐姆。若單一電極之電阻不符合前項規定者,應使用第三十四條規定之接地方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