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00條 法規: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十六章 洞道內設施之裝設 › 第一節 通則 第300條 除本章規定外,洞道內供電及通訊設施之裝設,應符合第九章至前章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