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202條本章規定僅適用於開放式導線供電線路。
- 第203條架空供電線路之礙子,應採用品質優良之瓷器,或具適當電氣及機械特性之其他材料製成。若使用於相間電壓二‧三千伏以上之線路時,…
- 第204條礙子之設計應使其額定商用頻率乾燥閃絡電壓與商用頻率油中破壞電壓比值,符合我國國家標準(CNS)、國際電工技術委員會(IE…
- 第205條建築物外供電線路礙子依前條所述之標準測試時,其額定商用頻率乾燥閃絡電壓,除經合格之工程分析者外,不得低於附表二○五所列數…
- 第206條使用於相間電壓二‧三千伏以上線路之礙子及其組成構件,均應依有關標準試驗之。若無試驗標準,應有良好工程實務試驗方法,以確保…
- 第207條定電流線路礙子之絕緣等級應依據供電變壓器額定滿載時之電壓選用。
- 第209條礙子應能承受第六章第一節至第三節規定所有適用之荷重,且不超過附表一七四~一及附表一七四~二附註3所述之最大使用張力。
- 第210條架空電纜之電氣絕緣及機械強度規定如下:一、電氣絕緣:(一)未符合第七十八條規定之被覆或絕緣導體(線),應視為裸導體(線)…
- 第211條支線礙子規定如下:一、材質:支線礙子應具適當機械及電氣特性之材料製成。二、電氣強度:支線礙子應具有線路標稱電壓二倍以上之…
- 第212條依第五十八條至第六十二條規定使用之跨線礙子,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材質:應以具適當機械及電氣特性之材料製成。二、絕緣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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