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06條 法規: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八章 架空線路絕緣 第206條 使用於相間電壓二‧三千伏以上線路之礙子及其組成構件,均應依有關標準試驗之。若無試驗標準,應有良好工程實務試驗方法,以確保其性能。前項所稱試驗標準包括我國國家標準(CNS)、國際電工技術委員會(IEC)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標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