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條的條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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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2條本規則目的為提供人員從事裝設、操作,或維護電業之供電線路、通訊線路及相關設備時之實務安全防護。本規則包括在條文規定狀況下…
- 第3條本規則適用範圍如下:一、電業之供電線路、通訊線路、變電設備及相關控制設備之裝置。二、電業供電線路至接戶點之設施及功能。三…
- 第4條所有供電線路與通訊線路及設備之設計、施工、操作、維護及更換維修,應符合本規則之規定。執行本規則所涵蓋之電業供電線路、通訊…
- 第5條所有新設及既設延伸之裝設應符合本規則之規定。但以其他方式提供安全防護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可者,得免除適用或變更之。既設之裝設…
- 第6條負責裝設之人員,在緊急裝設或臨時架空裝設時,得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緊急裝設:(一)在緊急裝設時,第四章規定之間隔得以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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