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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業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電業為營運、調度或保障安全之需要,得依電信法相關規定設置專用電信。
輸配電業為有效運用資源,得依第六條第二項及電信法相關規定,申請經營電信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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