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3條可供創新實驗運用之無線電頻率與其地理範圍、實驗期限及其他相關條件,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申請人取得創新實驗核准後…
- 第14條申請人應遵守本條例規定及主管機關核准創新實驗時要求申請人辦理之事項,並應依主管機關指示說明創新實驗情形。主管機關於必要時…
- 第15條申請人應於創新實驗開始執行測試前,於媒體或電子網站公告實驗相關資訊,並於無人載具或實驗場域以適當方式進行告示。創新實驗期…
- 第17條申請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 第18條申請人與參與實驗者於創新實驗期間訂定參與實驗契約,應本於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前項契約條款顯失公平者,該部分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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