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委託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產業園區委託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第二章 公開甄選作業 第7條 主管機關得依委託業務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公民營事業之特定資格,並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一、就委託業務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二、具有相當人力。三、具有相當財力。四、具有相當設備。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