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 第3條 法規: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相關法規 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本條例所稱冷凍空調業,係指從事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設備等之製造及其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鑑定、檢驗、施工、安裝、測試、維護、保養等項目之事業。前項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應依照技師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第一項設備,非供公眾使用者,其簡易之設計、監造、安裝或保養,不受本條例規範。 本條定義的名詞 冷凍空調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