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 訂定) 第9條 法規: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 訂定)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9條 自用發電設備應置專任主任技術員一人;其資格準用電業主任技術員任用規則第三條、第六條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