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用電設備若有帶電部分露出者,應裝設於有上鎖之封閉箱體;其屬開放式裝置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設備應裝設於變電室內,或設置高度二‧五米以上之圍牆或圍籬加以隔離,或裝設位置高度可防止非合格人員接觸。
二、裝設於僅合格人員可觸及之變電室者,應符合第九百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
三、裝設於建築物外者,應依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