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848條本節用詞定義規定如下:一、充電連接器:指為達到電能轉移及資訊交換目的,以傳導或感應方式耦合電動車充電接口,建立電動車電氣…
- 第849條電動車充電設備輸入電壓應採用交流六百伏特以下或直流一千伏特以下。
- 第850條電動車充電設備或無線充電設備連接至用戶配線系統,得採用可攜式充電設備、扣件式充電設備或固定式充電設備。固定式充電設備應永…
- 第851條電動車充電設備應具足夠額定容量以承載負載。電動車充電負載應視為連續負載。進屋線及幹線之線徑大小應考量納入電動車充電設備額…
- 第852條電動車充電設備之電源導線及可撓電纜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導線應為適用於電動車充電,且可暴露於油、濕氣場所及潮濕場所。二、電…
- 第853條電動車充電之出線口應為專用分路。電動車充電設備經設計者確認可由多條幹線或分路供電者,得由一條以上幹線或分路供電。電動車充…
- 第854條電動車充電設備額定電流大於六十安培,或對地額定電壓超過一百五十伏特者,應具有可輕易觸及處之隔離設備。該隔離設備不可視及者…
- 第855條電動車充電設備應有人員保護系統。但充電電壓小於直流六十伏特者,不在此限。採用附插頭可撓軟線連接電動車充電設備者,其人員保…
- 第856條電動車充電連接之所有插座裝設於潮濕場所者,應有封閉箱體能於插入或拔除附屬插頭蓋時防風雨。其出線盒蓋板應能適用於所裝設之環…
- 第857條當電業或其他電力系統電壓中斷時,應有使電動車及其充電設備之電能不會反饋至用戶配線系統之配電裝置。但符合第八百五十八條規定…
- 第858條電動車充電設備具備電力輸出功能作為電力電源或提供雙向電力饋送者,應使其不會逆送電力至電力網。但電動車電池及其電力輸出裝置…
- 第859條電動車充電設備應裝設於充電連接器與電動車充電接口可直接電氣耦合處。除製造廠家說明書有指示裝設位置外,電動車充電設備之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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