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76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六章 特殊設備及設施 › 第八節 工業用電熱設備 第776條 工業用電熱設備輸出電路包括轉換裝置外接之接觸器、開關、匯流排及其他導線等輸出組件,在運轉及接地故障情況下,對地之電流應加以限制,使電熱設備之可觸及組件及其負載對地電壓不超過五十伏特。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