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開關盤應為下列一種或多種型式之組合:
一、調光器及開關以機械連動把手操作控制裝置。
二、裝設可從輔助控制台或控制盤以電氣信號操作。
三、具電路交互連接功能之舞台用開關盤作為中繼開關盤,且有過電流保護裝置。
調光器盤已具備所需之分路過電流保護者,中繼開關盤得免設過電流保護裝設。
第五章 特殊場所 › 第十六節 劇院、電影院、電影製片廠及電視攝影棚之觀眾區、表演區及類似場所 › 第二款 固定式舞台開關盤
第660條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