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所在場所之電力及控制配線導線管或電纜系統之密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導線管或電纜直接進出燃料分送裝置,或任何與燃料分送裝置相通之腔室或封閉箱體處,應裝設適用之密封裝置。
導線管從地面或水泥地露出後之第一個管件應為密封裝置。
二、密封應依第四百七十五條至第四百七十九條,或第五百三十八條至第五百四十二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