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安全電流量應符合表九四中五.五平方公厘或十AWG以下,或表一六之三中八平方公厘或八AWG以上規定。
電纜總長度不得超過七‧五公尺或二五英尺。
但配有經設計者確認適合安全充電之電纜管理系統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