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6-66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六章 特殊設備及設施 › 第七節 儲能系統 › 第一款 一般規定 第396-66條 儲能系統用之監測器、控制器、開關、熔線、斷路器、電源轉換系統、變流器、變壓器及儲能元件等設備,應經設計者確認適用於該系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