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以下簡稱太陽光電系統),包括組列電路、變流器及控制器等,參見圖三九六之二十~一及圖三九六之二十~二所示,應符合本節規定。
前項所稱之太陽光電系統不論是否具備蓄電池等電能儲存裝置,均得與其他電源併聯或為獨立型系統,並得以交流或直流輸出利用。
太陽光電系統之裝置,依本節規定;本節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章節規定。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96-20條
第六章 特殊設備及設施 › 第六節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 第一款 通則
第396-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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