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區、1區及2區之導線及導線絕緣層,依下列規定:
一、導線:進入增加安全「e」型設備之導線,包含備用線,其端點應連接至增加安全「e」型端子。
二、導線絕緣層:導線絕緣層可能聚積,或接觸揮發氣凝結液或液體者,其絕緣材料應經設計者確認適用於此環境,或使用鉛被覆,或其他經設計者確認之方式加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