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8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第三章 一般器具及設備 › 第七節 特別低壓設施 第198條 特別低壓線路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特別低壓線路與其他用電線路、水管、燃氣供給管路間,應保持一百五十毫米以上之間隔。二、特別低壓線路裝設於易遭受外力損傷之處者,應以導線管防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