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84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三章 一般器具及設備 › 第六節 用電器具 第184條 電動廚餘處理機、洗碗機、抽油煙機以可撓軟線連接電源者,其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終端應採用接地型附插頭可撓軟線。二、插座位置應避免可撓軟線遭受外力損傷,並設置於可觸及處。整套型嵌入式蒸烤箱及流理台烹飪用電器具得採用永久性電氣連接,或以附插頭可撓軟線連接電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