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11條 法規: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11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應具備壓印、打印或印刷裝置,標示其批號及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款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