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法規: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相關法規 工廠管理輔導法母法 第7條 主管機關受理前條之申請案件後,除會勘或會簽案件應依行政程式法有關期間之規定者外,扣除假日及補正期間,應於十日內為準駁之核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