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法規: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相關法規 工廠管理輔導法母法 第14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六條所稱使用危險物品,指以危險物品作為與生產有關之直接或間接原物料。 本條定義的名詞 使用危險物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