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相關法規 工廠管理輔導法母法 第10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稱變更產業類別,指工廠同次變更全部之產業類別,不包括因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變更產業類別之情形。 本條定義的名詞 變更產業類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