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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廠管理輔導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工廠設立許可事項有變更時,非經取得變更設立許可,不得辦理工廠登記。
工廠登記事項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
工廠遷移廠址或變更產業類別,應重新辦理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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